120212耶穌說:我是世界的光,約翰福音八1-12節

120212耶穌說:我是世界的光,約翰福音八1-12節

2012年2月12日新營教會主日禮拜
講道題目:耶穌說:我是世界的光
經文:約翰福音八1-12節,聖詩130、157


耶穌的自我介紹,第二個特質。耶穌說: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就不在黑暗裡走,要得到生命的光。

約翰福音7-8章描述耶穌過住棚節的經過,在7:1看見猶太人想要殺耶穌,在如此危險的時刻祂也去耶路撒冷。住棚節:猶太教三大節期之一,紀念耶和華在出埃及時保護以色列人。是三大朝聖日。慶祝這三個節期時,都需要從以色列地境內各地步行至耶路撒冷朝聖,並帶著祭祀之物到當地的聖殿獻上。三節日包括,住棚節、逾越節、五旬節(七七節、收割節)。

在住棚節時耶穌在聖殿教導人,以色列人想殺他,想盡辦法考驗,要抓出把柄。在這個氛圍之下,一個清晨,耶穌安靜教導的時候,一陣吵雜。一個女人被抓到聖殿外圍(女人院),在當時婦女不能進到聖殿裡面。

一個現行犯~~抓姦在床,卻只帶女人來!群眾不應該帶來聖殿審判,真的要處理是要帶到官府。犯姦淫的人用石頭打死她,怎麼可以在聖殿外圍拿石頭把人打死!這分明是故意給耶穌難堪,看祂如何表態!這是很嚴重的抉擇,與生死有關的態度,關乎一個女人的生命。

一、羅馬律法:沒有經過審判不可致人於死。只有羅馬人可以判人生死。二、摩西律法:犯姦淫用石頭打死。是在公會堂審判。耶穌說打死她觸犯羅馬法律,說放了她藐視摩西律法。平時百姓不能審判,要藉這個機會,發發怨氣。試探耶穌、考驗耶穌。三、但是,耶穌不遵守羅馬法律、也不遵守摩西法律。祂守著愛的法律、愛的誡命。法律不是要致人死罪。是要給人悔改、遠離罪惡。

那犯罪的人都不用得到應有懲罰?肉體的、外在的懲罰比較容易,真正的懲罰是自己內心的,很多人反而不能承受。耶穌說:不要再犯罪了!一個習慣犯罪的人,要成為不犯罪,何等困難!

犯罪的人,告訴他你被原諒了,反而心裡有很多的壓力,無法釋放。真正看見自己罪惡的人,覺得要被法律制裁才心安。說自己悔改,且不要再犯,反而心中有許多無形的壓力,擔心再犯同樣的罪。

今日分享兩個分題:一、誰可以成為我的審判官?二、做傷心人的好朋友。

一、誰可以成為我的審判官?例子:有一個年輕的女孩未婚懷孕、不只一次懷孕,是一次又一次不愛惜自己身體。有一天他問牧師:耶穌會原諒我嗎?牧師不知道如何回答,就告訴她說:耶穌會原諒妳!但是不要在犯罪了。耶穌會原諒但是前提是不要在犯罪了!這位姊妹還會再發生這事嗎?會!如果生命沒有真實的悔改。

要改變過去的習慣是多麼困難!別人無法成為我們的審判官,只有自己成為自己生命的審判官。因為我們無法了解對方所受的痛苦,不要成為別人的審判官!

故事中:沒有罪的人可以丟石頭,第一個離開的是年長的猶太人。今日行淫的女人被帶來會堂,是因為她犯的錯誤被發現!而其他人犯罪,只是沒有被發現、被指出來罷了。別人沒有發現,但上帝知道。

三個角色:法利賽人(律法)、耶穌(愛)、行淫婦人(犯罪)。常在我們生命中出現。

生命是兩難!用愛心包容或照規定來做。要照道德的律法或照國家法律?例一:面對病危的病人是否要急救、氣切。在情感上捨不得,又擔心她繼續痛苦。可以安樂死嗎?例二:輔導未婚懷孕的少女,可以把孩子拿掉嗎?不處理,如何幫助她生活。將要付出更多代價照顧?例三:街友、更生人、朋友……別人跟我借錢,我可以借他嗎?我可以完全拒絕別人嗎?例四:工作上老闆要我做假帳,做法律不容許的事情,我要如何面對。

誰可以成為我生命中的審判官?別人要如何判斷一個人的生命、決定、行為?我們很難判斷別人,甚至我們自己要比別人有更高的標準、自我要求的態度。

新聞事件:一般人就不能意氣用事動手打人,何況是公眾人物。藝人、老師、法官、警察、醫師、牧師…更被大眾、媒體放大檢視我們的行為。

誰可以成為我生命中的審判官?只有自己來面對生命。1.要警醒生活:公眾人物更警醒自己的言行舉止。2.不要論斷人、免的被人論斷。馬太福音7:1-23.給人再一次的機會。例如:看見二歲孩子吃飯翻倒媽媽很生氣,孩子不是不小心而故意亂倒。媽媽說:下次不可以再這樣子了喔! 下次不可以再這樣子了! 多少次她是不適還是如此,要等到何時她才改變?…還是一樣,但是總有一天會不一樣。4.耶穌的標準77個7次:我要原諒他幾次?社會可以原諒我幾次!耶穌都原諒她致死的罪了,何況是我呢?

二、做傷心人的好朋友出版社:中國主日學人生的兩種傷心人:一種是自找的自己犯錯承擔後果,第二種:無法改變的。耶穌勉勵第一種傷心人,我不定妳的罪,不要再犯錯了。用尊重的態度看待她。但是我們也要用關懷的心陪伴第二種傷心人。有時是無法改變的事情沒有原因。作者是一位母親生了第四個孩子時,嬰兒有重大疾病是頸部脊椎膜膨出cervical meningocele。

在這個生命經驗中她發現自己在困難中的過程。自我專注:只注意到自己困難、我一定有犯罪、疏忽、做不夠的地方,所以上帝才給我那麼大的考驗。心理無法接受,擔心將來孩子的成長。接納事實是不容易的事情!她學習在罪惡感、憂慮重擔下禱告:上帝啊!幫助我有足夠的愛來接納孩子的現狀, 我需要你特別的愛。生命要學習第一件事:接受事實。她經歷孩子腦水腫、九歲不會騎腳踏車、過動、識字障礙…等生命的困難。

陪伴中有兩句話改變她的觀念:1.滾開!離我遠一點(早療中心的告示牌提醒父母)。讓老師好好教孩子不要父母過度干涉。2.唯有上帝叫他生長!父母常常自做主張有許多煩惱,雖然之前的醫生曾說過:他永遠不能讀大學,但是他後來做到了。在大三的班上名列前矛,現在是護理之家的主管,還娶了一個好女孩。

經過30多年的生命歷程,看見一個傷心母親的轉變,在悲劇發生的時候,別人最常說:這是上帝的旨意!但是往往不能接受只有生命走過才深深體會,那位神是在黑暗中與我們同在的主耶穌。

目前我們的教會也在尋找一個訓練、牧養的課程:想透過半年、一年、一年半上完課程。訓練小組長在上完課程之後就可以去陪伴別人、造就別人。但是實際可以如此嗎?一年半的訓練就幫助一個人生命改變,甚至可以去幫助別人,就解決生命的問題?。或許一個人的生命真正被醫治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,在教會中、一起聚會禮拜的弟兄姊妹,就是不斷扶持我們走過20~30年痛苦生命的屬靈朋友,一次再一次的安慰我們。

生命是需要花時間陪伴。書本提醒我們說:1.不要輕易說:這是上帝的旨意!因為我們不清楚什麼是上帝的旨意,為什麼會發生這件事。一位牧師對著失去父母的孩子安慰說:上帝需要你的母親在天堂!幫祂做事情!但是女兒回應說:我更需要她。一段時間女孩都不願意向上帝禱告。

2.不要輕易說:這是上帝的懲罰! 因為我們害怕,會有這樣的擔心。不喜歡面對懲罰,而且這樣擔心對我一點也沒有幫助。

3.不要說:上帝主導生死,上帝是生命的主。上帝不插手生命的開始與結束,是讓他自然運行。上帝不會無緣無故奪走一個人的生命,生命本有自己的時間。多留一點時間是要讓我們可以多做一些事情,但是不每次都可以!

4.不要只有憤怒。憤怒是正常的反應,也是心靈治療的一部分。對上帝生氣太久,會讓我的心枯乾、迷失、空虛、隔絕。可以生氣,但是不要太久,會離開上帝的。

那面對苦難,我們可以做什麼,如何安慰人呢?1.起來做事情。不要只有生氣,事情都已經發生了,我打算怎麼辦! 自己總是會有一些方法的,起來試試看。2.有些事情是我們不小心才造成的。意外的發生是因為人的疏忽,不是上帝沒有提醒。我們要面對自己的疏失,但是不要停留在愧疚感之中。3.上帝看重我們的人生經驗。上帝將每個細節都看得清清楚楚嗎?也許沒有,或許上帝知道我們生命的方向,但是在細節當中祂是陪我們一起度過,一起尋找方法。4.相信上帝的應許。上帝永遠與我們同在,上帝要醫治我們,上帝要永遠愛我們。

結論:在生命黑暗中,耶穌成為我們生命之光。面對苦難,我可以做甚麼:1.起來做事情。2.有些事情是我們造成的勇敢面對。3.上帝看重我們的人生經驗。4.相信上帝的應許。禱告:主,祢是世界的光,照亮我們幽暗的心靈。